讓檢察官像個真正的檢察官--民間版檢察署法公佈記者會新聞稿
日期:1998-09-18
編號:A004-016
案名:檢察制度改革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2 面)
民間版歷經多次討論並集結各方意見,甫推出「法官法」之際,隨即推出「檢察官法」,期望藉此突破檢察官干涉、關說、賄賂等負面形象,透過兩大法案同步施行,為司法改革建立新的里程碑,並完成司法人事體系的再造。文後民間版檢查署法草案包含「明訂檢察官具司法官屬性,為國家公益代表人」、「提升並簡化檢察署之隸屬與級別」、「檢察總長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檢察官來源多元化,並落實候補制度」、「分組辦案,並同時加強偵查犯罪與實行公訴之雙重機能」、「增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以及檢察官會議,促使檢察體系內部民主化與透明化」、「釐清『檢察一體原則』之界限,明定檢察首長行使指揮監督權、職務收取權及職務移轉權之實體及程序要件」、「建立檢察官評鑑及懲戒制度」、「明定檢察官之身分保障」、「本法應與法官法配套實施」,共1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