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4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判決,由朱錦娟擔任審判長法官,蘇茂秋、蘇達志、顏南全、葉賽鶯擔任法官。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第⋯⋯
訴訟相關文書B001-0290
2005年9月23日晚上6點30分,由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擔任主席,報告事項共6點。針對「司改會依據協商結果重新擬定的民間版草案總說明及說帖進行討論」、「請檢察官改革協會救民間版法官法草案關於準用檢察⋯⋯
會務B035-013
2005年8月1日晚上6點30分,由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擔任主席,報告事項共5點。針對「進行法官法的推動一案討論」,附上說明共3點,會中決議提出5點聲明。
會務B035-013a
2005年8月1日晚上6點30分,由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擔任主席,報告事項共5點。針對「進行法官法的推動一案討論」,附上說明共3點,會中決議提出5點聲明。
會務B035-014
2005年8月1日晚上6點30分,由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擔任主席,報告事項共5點。針對「進行法官法的推動一案討論」,附上說明共3點,會中決議提出5點聲明。
會務D015-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