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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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2005年3月28日,內容包含「壹、實任法官之地區調動」、「貳、法官懲戒種類」、「参、移付彈劾仍採雙軌制」、「肆、有關A版第59條、第60條準用之研究」等。
會務
A002-039
2007年4月2日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函立法院。法官代表國家獨立行使職權,地位崇高、責任重大,與國家間之關係為法官特別任用關係,相較一般公務人員必須服從職務命令,與國家間為階級服從之命令關係,顯⋯⋯
公文書
A002-093
本文針對違憲審查制度設置之目的提出見解,認為應達成制約、均衡和協調國家權力等四項目標,以符合法治要求。
文章
A011-00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