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2004年11月22日上午9點30分於台灣高等法院四樓會議室,進行法官法草案研商會議,會議以法官法草案2002年10月7日版本(A版本)與2004年10月15日版本(B版本)對照,做出結論共19項。
會務
A002-033
2004年12月3日上午9點30分於司法院三樓會議室進行法官法草案研商會議,會議以法官法草案2002年10月7日版本(A版本)與2004年10月15日版本(B版本)對照,做出結論共5點。
會務
A002-034
1998年6月17日暫訂研討會流程,以7月11日法官法研討會工作流程為範例,共18項,並提醒器材準備,準備民間版法官法說帖、法務部版法官法、檢改會版法官法、研討會提綱等,最後分派分工。
會務
A002-071
無償計畫包含了不同組織彼此學習與合作歷程,如何建構或組織起一個完善較為完善的法律服務組織,需藉由相類似服務性質的其他團體,不停討論、合作與學習,並與學校單位進行合作,方有可能將免費的服務計畫推廣至⋯⋯
文章
A003-067
無償計畫的成功是必須要結合不同的合作與組織才有成功的機會,本文以「實際參與和成立委員會」、「選出組織領袖」、「持續招募人員」、「提供義務參與機會」、「支持志工的參與行為」、「與社會中相似組織保持良⋯⋯
文章
A003-067a
如何建構一個無償計畫,方法有三,首先要「與現有的免費法律服務計畫組織進行代言與合作」,再來「致力於現有的免費的法律服務組織的共享管理」,最後「成立且運作一個可作為單獨註冊的基金會與公益項目組織」。
文章
A003-067b
透過學生的實際參與,公共服務之經驗將強化且發展學生的能力與專業態度,然而需要校方的幫助以及至少一名成功的律師以免費或低酬的方式貢獻公共服務時間。在接受輔導員的訓練與實質工作,最終利用問卷的方式檢視⋯⋯
文章
A003-067c
簡述如何成功地創造出完善的慈善服務,首先要「堅持要有一個積極的慈善服務委員會」、再來要「把律師公會的領導階層捲引進來」、「不終止地招募」、「提供多種類的服務機會」、「在代理辦案期間給予義工支持」、⋯⋯
文章
A003-067d
用三個一般性架構組成新組織指標,分別是「背書一個現有的免費法律服務下的慈善服務計畫以及與此計畫合作」、「與一個現有的免費法律服務計畫在『共有共管』之原則下合作」、「由律師公會獨創與運作的慈善服務計⋯⋯
文章
A003-067e
1998年6月19日,法務部長廖正豪主持之研討會,與會的律師多針對我國法律扶助制度的缺失以及實施狀況進行討論,並給予法務部長建議,部長也於會中逐一進行答覆。
公文書
A003-090
1998年6月19日,法務部長廖正豪主持之研討會,與會師多針對我國法律扶助制度的缺失以及實施狀況進行討論,並給予法務部長建議,部長也於會中逐一進行答覆。
會務
A003-090a
中國比較法學會台北法律服務中心,簡稱台北法律服務中心,以「實現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概念,召集包含志願律師30名,志願學生60名,以第一及第二級平民、無力聘請律師者為服務對象。
會務
A00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