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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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蘇永欽認為,五三O號解釋不僅解釋方法的粗糙可當反面教材,且直接行使民、刑、行政、公務員懲戒等審判權,期望立法院可儘快通過同意案,新任司法院恐也將面臨包含司法行政權的主體、法律提⋯⋯
文章
B001-0051j
此社論在討論司法院改制及司法院會議雖可以淡化其行政色彩,但不應該是司法改革之路的終點。《中國時報》,1997年10月1日,第3版。
剪報
B003-063
2004年7月29日中國時報報導指出最高法院就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2號解釋對審判權造成衝擊,二度舉行記者會,抨擊解釋為個案量身打造,侵犯審判權,要求大法官對法院案件應如何處理給予明確指示。
剪報
B008-08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