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透過法國、德國、日本、美國等檢察官地位與職權行使制度比較為範疇,討論我國檢察官之定位及職權行使方式,並探討如何改進我國檢察獨立與檢察一體的法制,並針對檢察官李子春未經檢察長核定逕行起訴的案例進⋯⋯
文章A004-005c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日前在「法官法」草案研擬過程中,曾以相當多的時間討論是否參照德國法官法將部分條文規定準用至檢察官,抑或仿照日本草擬「檢察署法」或「檢察官法」,然我國目前的制度尚未完善,⋯⋯
信函A004-021
提供包含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法國、德國、日本、韓國、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中國等11個國家的律師人口、總人口數,並以此為基礎,統計出律師占總人口數的比例(萬分比),其中以美國33最高,澳大利亞⋯⋯
文章A005-018
主要介紹了收集的法律專業人士選擇的信息,大部分是以律師的相關訊息為主,兩個較小的部分是對執法人員在民事領域和調解員,透過圖表的統計與分析,可以看出各國對於律師選用的比例與頻率。
文章A005-019
第三篇第一章部分從第51條「執業責任保險」至第59條b「章程之權限」,共9條。第二章律師公司從第59條c「律師公司之許可:職業聯合之參與」至第59條l(法院及行政機關之代理),共10條。
會務A005-022e
律師吳志光提供,德國律師責任保險及事務所法人化所依據立法規範為德國聯邦律師法,記有「德國律師責任保險」3條、「德國律師異業合作」1條、「德國律師事務所法人化」10條,共14條。
會務A005-023b
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研究員劉孔中撰寫,我國律師業面臨人力不足、未進行專業分科、缺乏國際化能力以及欠缺永續經營的法制配套制度,文章以此為課題,比較美國及德國律師之合作經營機制,再提出針對我國律師永續經⋯⋯
會務A005-023e
律師吳志光提供,德國律師責任保險及事務所法人化所依據立法規範為德國聯邦律師法,記有「德國律師責任保險」3條、「德國律師異業合作」1條、「德國律師事務所法人化」10條,共14條。
會務A005-024a
2004年9月9日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研究員劉孔中撰寫,我國律師業面臨人力不足、未進行專業分科、缺乏國際化能力以及欠缺永續經營的法制配套制度,文章以此為課題,比較美國及德國律師之合作經營機制,再提出⋯⋯
會務A005-024b
2006年1月12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邀請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檢察官改革協會、澄社、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以及相關學者共同參與第十次律師法修法小組議程,首先按照進度進行討論,後針對條文⋯⋯
會務A005-026
2005年8月12日周怡君報告,隨時代進步,法律服務的範疇不單是面對面、口耳相傳的宣傳方式,針對律師廣告的法制化,鷹在此等社會狀況下那入討論,透過我國與日本、德國、美國法制的比較,以及有關律師廣告⋯⋯
法令規章A005-026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