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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功能與審判功能割裂,是人權保障的重大障礙──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大法官應從事憲法審判
李念祖、林子儀、黃國鐘有鑑於釋憲功能與審判功能割裂,將造成人權保障的重大障礙,故於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提出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大法官應從事憲法審判一案。
文章
A016-002b
司法改革會議提案,釋憲功能與審判功能割裂,是人權保障的重大障礙--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大法官應從事憲法審判
李念祖、林子儀、黃國鐘有鑑於釋憲功能與審判功能割裂,將造成人權保障的重大障礙,故於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提出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大法官應從事憲法審判一案。
會務
A01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