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2006年12月27日修正部分條文,法務部部長遴任檢察長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應該提出職缺二倍人選,由法務部部長圈選之。檢察長之遷調應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徵詢意見。
法令規章
A004-135
2007年5月11日法務部檢察司鑑於部分媒體質疑「景文弊案」,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事宜,部分被告因檢察官上訴二審期間延遲7天而宣告無罪確定之消息,法務部已責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明有無遲延上訴期⋯⋯
聲明文件
A004-137
為保障檢察官之司法身分,將檢察官兼具行政官與司法官之特性予以法制化,使檢察官能獨立行使職權,爰擬具「檢察官法」以確保檢察官能發揮職權特性,然因法院組織法第63條與第64條明文規定之「檢察一體」,為⋯⋯
法令規章
A004-138
為保障檢察官之司法身分,將檢察官兼具行政官與司法官之特性予以法制化,使檢察官能獨立行使職權,爰擬具「檢察官法」以確保檢察官能發揮職權特性,然因法院組織法第63條與第64條明文規定之「檢察一體」,為⋯⋯
法令規章
A004-139
2007年5月9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進行重新檢視檢察署法討論,會議中討論「檢察署法條文內容如何調整」、「未來如何推動本會版本」,將檢察署法版本和民間版本條文比較與修正。
會務
A004-141
刑事司法活動由審、檢、辯三方所組成,惟我國因為長期處於特殊政治環境,司法之獨立尚未確立,仍有上級檢察官藉「檢察一體」原則維護特權,因此確立檢察署法有其必要性。本法含「總則」、「檢察署之設置」、「檢⋯⋯
會務
A004-141a
2007年5月25日重新檢是1998年民間版檢察署法,檢改會檢察官陳鋕銘提出相關意見,以5月9日修改條文進行後續討論。討論主題包含「檢察署法條文內容如何調整」、「未來如何推動本會版本」。
會務
A004-142
2008年3月27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針對1998年完成之民間版檢察署法進行再檢視,並針對2007年5月25日第四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條文進行討論。
會務
A004-143
2005年6月29日,以律師法本文共31條條文進行逐條審查並修改,不修正條文5條、刪除條文3條、修改條文共23條。
會務
A005-009b
2005年7月21日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共31條。其中不修正條文5條、刪除條文3條、修正條文23條。
會務
A005-010
2005年7月21日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共31條。其中不修正條文5條、刪除條文3條、修正條文23條。律師蔡朝安、鄭策允提出建議,以「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律師入會實質審查制」兩大方向為主題,⋯⋯
會務
A005-010a
2005年7月21日律師黃旭田提供,分「有關律師資格之取得、職業等」5條、「事務所」1條、「律師公會組織(第二章)」4條、「申請加入地方公會之實質審查」4條、「律師公會組織」6條、「政府律師」1條⋯⋯
會務
A005-01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