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7、28日黃昭元教授於立法委員提請指紋釋憲案提出鑑定報告書,表示戶籍法第八條第二項、第三項,以請領國民身份證為條件,強制人民按捺指紋的連結規定,明顯違憲,應宣告其立即失效。
文章A014-082
針對黃昭元教授發表〈司法違憲審查的制度選擇與司法院定位〉一文分從司法院的定位、司法違憲審查制度的比較分析,以及我國司法違憲審查制度類型的選擇與設計予以重點整理與評述。(《台大法學論叢》,2003年⋯⋯
文章A016-019
真調會條例是否違憲的釋憲辯論即將舉行,真調會改變決定,將不參加辯論。屆時和釋憲聲請人民進黨及台聯黨團「相對」的關係機關,將是立法院的代表,國民黨立委高育仁與親民黨立委陳進興,鑑定人為律師李念祖。釋⋯⋯
剪報B01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