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自由時報》,1996年11月23日,第5版。
剪報
A002-883
法律扶助法案於2001年1月12日修正定稿,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吉他基本權利之精神,由司法院捐助成立具財團法人資格之法律扶助基金會。本要點共29點。
法令規章
A003-001
2001年02月08日由司法院行政廳擬「法律扶助草案」,共57條。
法令規章
A003-002
內件針對低收入戶提供地區相對性標準,以2000年資料為檢視基準。
其他
A003-003
內政部提供之低收入戶類別與條件,2001年最低生活費標準,台灣省8,276元、台北市12,977元、高雄市9,814元、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5,900元。
其他
A003-003a
2000年01至12月,高等法院辦理公設辯護案件情形,共5,252件。
其他
A003-003b
2000年01至12月,司法院統計屬提供地方法院辦理公設辯護案件收結情形,共11,740件。
其他
A003-003c
2000年01至12月止,士林地方法院每月受理強制辯護案件統計表,尚有未結舊案298件。
其他
A003-003d
2000年01至12月止,苗栗地方法院每月受理強制辯護案件統計表,已結案172件。
其他
A003-003e
2000年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訴訟輔導科辦理服務件數統計,詢問解答件數共2,511,123件、撰繕書狀件數共355,079件、具保及責付件數共27,408件。
其他
A003-003f
司法院行政廳提供,關於德、日法律扶助制度要件,德國方面針對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以及法律諮詢方面有所著述;日本方面則根據條文規定提出四點法律依據。
法令規章
A003-004
由吳志光所撰寫〈德國法律扶助計畫研究報告〉,文中針對德國法律扶助進行簡介,並附上相關法規作為參考,然有缺頁的狀況。
法令規章
A003-00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