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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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司法改革不能太本位主義

日期:1999-03-31
編號:B002-075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司法體系的主體包括司法院轄下的法院系統及法務部轄下的檢察體系,兩者位階雖不同,在職權上卻是制衡、配套的平行機關,也就是說,司法措施若不為一方所支持,則相對困難。面對此次司法院與法務部所公布的司改措施是各行其是,以當事人進行主義為例,雖為時勢所趨,然而實施下來檢查官地位驟貶,法務部絕無接受之可能,是否為本位主義,仍有待商榷。司法改革並非閉門造車,需要溝通協調,也不能過於本位主義,否則終無成功之日。(《聯合晚報》,1999年3月31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