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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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1-002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1-057b
2005年3月25日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實施家事事件調解試行要點」,並自同年4月1日起生效,擇定台北、板橋、士林、新竹、臺中、屏東六所地院為試辦法院,依要點聘任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為調解委員,⋯⋯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05d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07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09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10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13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14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15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16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2-017
聲援個案及議題
E003-0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