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為人權請願,是傳統
日期:2008-11-18
編號:A008-042
案名:集遊法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台灣受到執政當局迫害後出國請願的做法,從台灣史上其來有自,日本殖民時代的「撤廢六三法運動」、1921年林獻堂等人發起「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1930年代蔣渭水等人組成「台灣民眾黨」更是多次向國際聯盟發出陳情聲明,日後獲得極好的回響、霧社事件中台灣民眾黨再次發文揭發總督府的惡行。此等臺灣史上的案例再次證明,當朝野缺乏共識之際,將台灣人權訴諸國際以求仲裁,不失為一良策。(《自由時報》,2008年11月18日,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