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7日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陳傳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黃瑞明、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陳和貴、澄社代表周宏志、台灣法學會代表張訓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黃旭田、民間司法改革⋯⋯
聲明文件A005-013
包含「全國律師聯合會」7點、「律師專業及進修」3點、「律師社會服務(平民法律服務、義務辯護、義務訴訟、參與推廣法律教育或參與律師公會會務或參與經公會認可之社會公益團體之工作)2點、「律師懲戒」2點⋯⋯
聲明文件A005-013c
包含「全國律師聯合會」7點、「律師專業及進修」3點、「律師社會服務(平民法律服務、義務辯護、義務訴訟、參與推廣法律教育或參與律師公會會務或參與經公會認可之社會公益團體之工作)2點、「律師懲戒」2點⋯⋯
會務A005-021f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訂立,2003年9月7日第6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修正第49條第2款。現行規範包含「總則」、「紀律」、「律師與司法機關」、「律師與委任人」、「律師與事件之相對人」、「律⋯⋯
法令規章A005-026e
包含「全國律師聯合會」7點、「律師專業及進修」3點、「律師社會服務(平民法律服務、義務辯護、義務訴訟、參與推廣法律教育或參與律師公會會務或參與經公會認可之社會公益團體之工作)2點、「律師懲戒」2點⋯⋯
文章A005-07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