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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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台北地方法院及司改會主辦台北地區律師評鑑辦法,針對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在台北地區法院因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民事強制執行案件受委任辯護或代理之律師為評鑑對象,進行為期一年的法庭活動、書類品質,以及品德操⋯⋯
會務
B008-046e
司改會黃雅玲報告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4月7日新竹地區律師評鑑相關問題。
會務
B008-046f
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律師公會及司改會,為推動司法改革,擬具新竹地區律師評鑑辦法,針對律師法庭活動、書類品質、品德操守等項目進行評鑑。
會務
B008-046g
2003年4月13日宜蘭地方法院致函司改會,指陳該會進行法院觀察之項目、方式與結果,有部分出入,建請嗣後查訪人員或可先向受查法院提示或求證。
公文書
B008-047
2003年4月14日板橋地方法院致函司改會,表示該院獲知司改會第一屆法院觀察報告後,隨即召開行政服務品質檢討會,期能提昇服務品質。
公文書
B008-049
2003年4月14日花蓮地方法院致函司改會,就該會九十一年度進行法院觀察之項目、方式與結果,該院無相關意見提供參考。
公文書
B008-050
2003年4月14日南投地方法院致函司改會,檢送該院就司改會九十一年度進行法院觀察項目、方式建議意見表一份。
公文書
B008-051
2003年4月7日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致函司改會,就該會九十一年度進行法院觀察之項目、方式與結果提出說明意見,具體指出該院恐不宜使用抽號碼牌,恐妨礙場所寧靜等三項回覆。
公文書
B008-052
2003年4月4日高等法院致函司改會,表示對該會九十一年度進行法院觀察之項目、方式與結果並無意見可資提供。
公文書
B008-053
2003年4月23日高等法院致函司改會,補送該院對司改會於法院觀察報告中指陳無人犯分離設施等問題之檢討說明與改進措施。
公文書
B008-054
2003年4月23日高等法院致函司改會,補送該院對司改會於法院觀察報告中指陳無人犯分離設施等問題之檢討說明與改進措施。
公文書
B008-054a
2003年4月1日司改會監督委員會由羅秉成擔任召集人,討論法院觀察、檢察官評鑑、律師評鑑、台北地院全面試行民事集中審理制度之問卷等議題。
會務
B00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