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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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曾有警官因替人處理交通罰單而被調查或吃上官司,也有民代或員警乾脆私掏腰包替對方付掉,不過懂得運用申訴管道,可是只有內行人才能體會。(《聯合報》,2002年10月2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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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