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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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曾有警官因替人處理交通罰單而被調查或吃上官司,也有民代或員警乾脆私掏腰包替對方付掉,不過懂得運用申訴管道,可是只有內行人才能體會。(《聯合報》,2002年10月2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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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7-014
1995-2000年間有大約兩百件民意代表、情治單位人員被開的交通罰單,由嘉義監理所前任黃姓所長直接勾除免罰,嘉義地檢署根據檢舉發現事涉不法,已分案展開調查。(《聯合報》,2002年10月2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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