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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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公文書
A002-110
2008年12月31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函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60號黃嘉祿傷害一案,松山分局負責安全維護及周邊交通秩序疏導工作,2008年11月5日晚間6時起,群眾開始聚集遊行違法陳抗⋯⋯
議員簡余晏針對2009年2月11日、4月14日、6月3日同一事件三度發函,卻無回音一事向台北市警察局進行質詢,台北市警察局回應為求審慎、周全的報告,重新審閱蒐證錄影帶,因此有所拖延。
公文書
A008-027
2009年4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函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北院隆刑書97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案件, 已於2009年2月11日函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發生於2008年11月5日晶華酒店周圍民眾聚集街區⋯⋯
2009年6月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函台北地方法院,回附2009年4月14日北院隆刑書97自144字第0980005638號函,提供包含2008年11月5日於晶華酒店周圍民眾聚集占據街區及台北市警察⋯⋯
2009年9月8日原告江一德與訴訟代理人高涌誠提請行政訴訟,針對2008年11月6日凌晨,原告前往台北市晶華酒店附近關切民眾對於陳雲林來台之自發性抗議活動,遭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替代役男毆打致傷⋯⋯
2010年6月23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8號進行刑事判決,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台北地方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43條、第301條第1款,判決被告無罪,檢附判決理由6⋯⋯
2008年陳雲林來台期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配置警力狀況如下:2008年11月3日警力分配於圓山飯店共1828名、台泥大樓共582名、101大樓共760名;2008年11月4日警力分配於晶華酒店共62⋯⋯
其他
A008-040
當事人李廷鈞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被警方誤認為有脫序之行為,以「現行犯」逮捕。李廷鈞與涉案人並無相識,身為一學生,並無該行為,將盡全力協助檢方發現真相,還當事人李廷鈞一個清白。
聲明文件
A008-041g
2008年11月28日自訴人及自訴代理人尤伯祥、曾昭牟、陳玫杏等三人,向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提請刑事自訴狀,針對被告楊崇德及相關員警強制、非法拘禁、強盜、妨害自由等罪嫌,提供相關證據與所犯法條。
2008年11月22日內政部警政署函立法委員管碧玲辦公室,針對11月4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進入臺北市中山北路與民生東路口上揚音樂行資料,文內附有資料五項。
公文書
A008-053
B002-14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