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事實包含出入不正當場所、言行不檢、涉嫌關說、濫用職權、稽延案件、包庇、貪汙等案件,共24件案件。
其他A002-052b
中國比較法學會台北法律服務中心,簡稱台北法律服務中心,以「實現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概念,召集包含志願律師30名,志願學生60名,以第一及第二級平民、無力聘請律師者為服務對象。
會務A003-092
全台共16個地區性律師公會,包含台北律師公會、桃園律師公會、新竹律師公會、苗栗律師公會、台中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彰化律師公會、雲林律師公會、嘉義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高雄律師公會、屏東律師公⋯⋯
會務A003-092a
2003年3月17日,新竹律師公會倫理風紀委員會訪談筆錄,針對女士徐五妹檢舉徐國禎律師倫理風紀案,進行討論。討論中多針對律師徐國禎過去辦案經驗、案件本身疑慮之處進行研討。
公文書A005-004e
告訴案件包含緊急保護令、通常保護令、傷害、淺入住宅、恐嚇罪、誣告、妨害名譽、侵占、偽造文書等,其中遭駁回5次、不起訴處分7次、申請再議駁回1次、不付審理1次。
公文書A005-004g
台北律師公會、新竹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高雄律師公會為充分了解所屬律師會員之意見,於1999年10月至12月聯合製作「關於『登陸法院額數限制』及『全聯會制度』問卷調查」,作為推動律師制度變革之參⋯⋯
文章A005-014
相較各地律師公會會費收取金額,以台東、花蓮律師公會收取金額5萬元最高,其次為嘉義律師公會3萬5千元,主要金額從2萬3千元至5萬元不等。月會費則以台北律師公會850元最高,其次為南投律師公會800元⋯⋯
其他A005-01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