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改革目標包含「壹、確保獨立公正的司法」,以司法人事、行政制度民主化、建立完善的法官制度、司法應超然獨立出黨派之外、司法院預算獨立應予以入憲等為改革方向;「貳、強化保障民權的司法」,以加強大法官釋憲⋯⋯
會務
B002-238
全國律師工會聯合會、臺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及司改會等四團體針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籌備提出問題及建議。
聲明文件
B003-020
大法官解釋現行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官羈押權為違憲,羈押權制度除了法院化之外,其程序之公開話與辯論化更為重要。
文章
B00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