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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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本文以某甲隨父派駐他國經濟文化代表處,於取得學位返國任教後,需繳交相關證件時,因戶籍法需按捺指紋,深覺此舉違反人權,因而擬聲請大法官解釋戶籍法為例,談論人民聲請法令違憲解釋之程序要件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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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