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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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兆誠律師因擔任死刑犯蔡清枝辯護律師,撰文針對1944年所制訂之懲治盜匪條例效力提出質疑與個人見解,並指出該條例應於1945年4月8日即失效。
文章
A013-005
2002年1月8日臺灣人權促進會就該會執行委員蔡兆誠律師替觸犯懲治盜匪條例而遭求處死刑的莊清枝辯護時發現該法早已失效,在迭經努力後終於由立法院在2002年1月8日三讀立法廢止該法一事發表聲明。
聲明文件
B008-088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