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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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因制定於1959年6月11日之冤獄賠償法雖經四度修正,惟社會情勢急遽變遷,該法原有規定已不敷使用;加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八七號解釋,指出該法與憲法之規定意旨未盡相符,以及配合全國司法改革之司法院⋯⋯
法令規章
A010-006a
2004年10月4日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於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報告時表示,冤獄賠償法雖經四度修正,但原有規定不敷實際需要,加以配合司法院審判機關化改革,因而提出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給予冤獄賠償請求人之充⋯⋯
剪報
A010-009
2004年4月7日冤獄賠償法修法小組召開會議,由尤伯祥律師擔任召集人,會中著重討論冤獄賠償法修法草案相關議題。
會務
A0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