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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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行政院依法賦予警方三項權力,其中第14條的劃設管制線及強制排除驅離,就足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安全,同時也是對於人民權利限制較小者,針對此條,尚應進一步進行限縮,文中附上建議條文。
文章
A00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