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0日程序基本人權入憲小組討論之附件資料。為2004年12月27日之會議決議請楊雲驊濃縮第16條刑事被告部分,及整併法院公正組織、聽審部分之結果。
法令規章B006-027b
2005年1月10日程序基本人權入憲小組討論之附件資料。程序基本人權入憲小組擬增修憲法之條文,與尤伯祥律師建議條文的比較。為第13條、第16條與人民人身自由、刑事基本人權相關的內容。
法令規章B006-027c
2004年11月1日程序基本人權入憲小組討論之附件資料。楊雲驊撰述程序基本權入憲的基本構想,主要強調刑事方面必須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執行,以保障人民的權利。
文章B006-030a
2004年11月1日程序基本人權入憲小組討論之附件資料。《司法改革雜誌》22期,林山田教授認為,警察機關為延長辦案時間而針對憲法第八條提出修憲,勢必造成人權的重大侵害。
文章B006-030f
2004年11月1日程序基本人權入憲小組討論之附件資料。《司法改革雜誌》22期,司改會提出民間版1999年憲法草案總說明,內容主要關於司法制度改革及刑事程序基本人權。
法令規章B006-030h
2004年11月1日程序基本人權入憲小組討論之附件資料。《司法改革雜誌》22期,民間版1999年憲法增修條文意見,司法制度改革及刑事基本人權之擬議增修條文表格與說明。
法令規章B006-030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