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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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經主席指示後由法務部檢察司整理擬訂四項文字修正案,分別為「律師在法庭或偵查中『所陳述之代理、辯護意見』,不附刑事責任。」、「律師在法庭或偵查中『代理、辯護所為之陳述意見』,不負刑事責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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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5-03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