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教授吳志光補充報告德國法律援助狀況,並討論07.17上午9時研討會規劃、題目、經費來源等。
會務
A003-029
1999年2月25日律師邱晃泉報告國家為香港法扶狀況,律師鄭文龍的報告國家為美國法扶狀況(補充報告)。
會務
A003-030
通過「將法律扶助專題刊登於全國律師雜誌『各國法律扶助制度簡介』」一案,舉辦小型研討會,並針對律師鄭文龍所提之草案條文討論主要議題。
會務
A003-031
律師鄭文玲報告中國、瑞典、丹麥法律扶助制度,律師林永頌報告日本法律扶助制度。
會務
A003-032
1998年9月24日討論「台灣現況問題」,內容以法律相關現況為討論主題,並針對「立法的專業精神」、「資金來源」、「人力從何而來」等面向進行討論。
會務
A003-033
1998年8月26日由司改會、台權會、台北律師公會組成「法律扶助小組」,推選律師公會鄭文龍擔任召集人,利用意見交流整合與會人員的意見後,進行細項分工。
會務
A003-034
1998年7月30日法律扶助小組首先蒐集各國立法相關資料,結合台權會、司改會、台北律師公會等人士擴大參與,並邀請從事法律扶助實務經驗的律師,以增加對台灣實務狀況的瞭解。
會務
A003-035
2000年8月24日討論「第一次警訊或調查時律師在場諮詢權,研擬草案條文」、「律師無正當理由拒絕受委任之違反效果,懲戒事由討論」,進一步討論事項「扶助事項之類型化必要,或辦理扶助之優先順序」、「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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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3-041
2000年8月3日針對法律扶助條文進行討論,共八章。討論事項包含「扶助事項之類型化必要,或辦理扶助之優先順序」、「貸款事項」、「相關配套修法規則」等。
會務
A003-042
2000年7月6日討論「救濟程序」、「組織及程序保障」、「扶助事項之類型化必要,或辦理扶助之優先順序」、「貸款事宜」、「相關配套修法需求」,並進行責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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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3-043
2000年6月22日討論「基金會之法人性質」、「救濟程序」、「組織及程序保障」、「扶助事項之類型化必要,或辦理扶助之優先順序」、「貸款事宜」、「相關配套修法需求」,並進行責任分工。
會務
A003-044
依照2000年2月23日決議,法律扶助草案共八章,每章由一至二位律師負責,並有相關法律條文整理(未定),法律扶助法案暫訂條文共八章,42條。
會務
A00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