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局印行之性騷擾防治法文宣,介紹法律規定的性騷擾定義、不同狀況下適合的申訴管道,並對性騷擾防治法、兩性工作平等法和性別平等教育法作簡要說明,性騷擾防治法在職場與校園外提供民眾更完善的保護,⋯⋯
文宣品B017-021
2006年3月2日台北市政府致函委員高涌誠,出席3月6日下午2時由副主委金溥聰在市政大樓7樓養工處702會議室主持「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第1屆第2次大會」之開會通知,並附會議資料。
信函B017-022
2006年3月6日召開台北市第1屆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第2次大會之議程。主席為馬英九,由王如玄介紹性騷擾防治法及與該會相關之注意事項、確認上次會議紀錄、追蹤前次會議之決議執行情形,以及兩項提案討論。
其他B017-022a
警察機關受理性騷擾案(事)件處理標準作業流程圖。警方調查屬於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刑事案件,或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者予以裁罰,其他性騷擾事件則詢問並協助被害人透過適當管道繼續調查。
其他B017-025
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工作報告。性騷擾防治法自2006年2月5日實施後,委員會進行11場教育訓練、各式宣導、提供電話諮詢等。附有2月5日至2月底受理案件數量及性質之統計表。
其他B017-026
2006年3月6日召開台北市第1屆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第2次大會之議程。主席為馬英九,由王如玄介紹性騷擾防治法及與該會相關之注意事項、確認上次會議紀錄、追蹤前次會議之決議執行情形,以及兩項提案討論。
其他B01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