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D015-060a
本院委員羅世雄等58人,有鑑於目前台灣政府公部門傳出眾多弊案,民眾對反貪腐之迫切需要,為防止國家資產被淘空,爰此,特提案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引入新加坡財產不明來源罪之精神,匡正政風,並防止國庫被淘空
羅世雄等58人提案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公務員涉嫌犯罪行為前後三年內所獲得或增加之財產總額,逾同時期薪俸所得一倍以上,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其所得財物應予追繳。(《立法院議案⋯⋯
公文書D015-060d
公文書D015-060f
公文書D015-060g
聲明文件D015-060h
2008年3月31日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法學會、檢察官改革協會、澄社共同提出,以現行律師法草案進行逐條審查並修改,刪除條文7條、不予修正條文25條,其餘多有新增或修改,全草案共85條條文。
法令規章D015-060i
會務D015-061
會務D015-06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