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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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行政院函送陳進興等提案為目前網路上散播刊登性交易訊息之行為,不論行為人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實務上一律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加以論處,似違背該法之立法目的,建議相關單位就此法所可能產生之法律適用問題加以重視、檢討一案之研處情形

日期:2003-10-01
編號:D005-110e
案名:司改論壇及各類司改會主辦協辦之研討會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6-1~6-4(報1801-報1804) 面)
關鍵字:行政院提案偵查
建請相關單位重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立法之目的,及此法所可能產生之法律適用問題加以重視與檢討。(《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