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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111條、120條、121條判解函釋
法令規章
日期:
1996-02-26
編號:
B008-010f
案名:
監督委員會
出版者:
(未知)
典藏單位: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
紙本(A4 大小、1 面)
關鍵字:
法務部
、
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
、
刑事訴訟法
1996年2月26日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舉辦座談會,商討相案調查中,檢察官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限制關係人出境,是否屬於檢察官強制處分權之實施?是否必須簽分或改分偵案?經相關研究結果,咸認為檢察官於相案調查中,如有函請入出境管理機關限制某特定關係人出境之作為時,即係依據刑事訴訟法所為之強制處分,必須簽分或改分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