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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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本院民進黨黨團,有鑑於日前實務上之重大刑案,時有發生偵查中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卻予交保釋放,即使檢察官日後抗告成功,被告卻已逃匿無蹤,或交保期間另繼續犯下嚴重影響治安之犯行,無法及時補救防範之不合理現象,而為確保刑事追述之有效進行,並避免實際上確有羈押必要之被告,因法官駁回檢察官羈押之聲請而得以逃匿,有必要建立羈押即時抗告制度,並配合修訂調整日前偵查中審查檢察官聲請羈押之管轄法院,使法官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時,如檢察官當庭即時抗告者,人犯即可暫時留置,不致釋放,以解決人犯遭釋放後,即使抗告成功,亦無法羈押被告之困境,爰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2004-08-10
編號:A007-0293
案名:刑事訴訟法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委1-委8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