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會員於法院、檢察署及其他司法或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如有因執行業務相關之言行而遭民事、刑事追訴或懲戒處分之情形,請提供人、事、時、地具體事實於所附表格
日期:2005-11-09
編號:A005-024d
案名:律師法修法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2005年11月9日台北律師公會函全體會員,若於法院、檢察署及其他司法或行政機關執行職務,如有因執行業務相關之言行而遭民事、刑事追訴或懲戒處分之情形,得提供人、事、時、地具體事實於所附表格。為維護律師執業權益及尊嚴,有蒐集具體案例提供修法建議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