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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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實任檢察官俸級分十七級,試署檢察官分二級,候補檢察官分五級。職稱包含「法務部部長」、「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法務部政務次長」、「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高等檢察署及其分署⋯⋯
法令規章
A002-023
1988年6月30日由律師顧立雄提供,包含「第二章」3條、「第三章 檢察總署之組織」19條、「第四章 地方檢察署之組織」14條,共36條。
法令規章
A004-030
詳細表列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地方檢察署之現有員額。
會務
B008-060f
詳細表列全國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所轄法官之預算人數。
會務
B008-060g